律师姓名:罗小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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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在诉讼辩护中,我们知道可以是又公民自己进行辩护,也可以是聘请律师进行指定辩护。那么这二者的辩护之间存在着怎么样的不同,为什么需要选择律师进行辩护呢?带来的收益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会一一解答,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指定辩护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法律援助的高级阶段,对规范和完善刑事司法活动具有积极作用。该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国际公约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诸多国家规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标准差距很大,且任意性指定范围太广,未能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的现代司法理念,现代法制对于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任何涉及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的审判,都必须给予他充分的辩护权,包括保障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是指获得专门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在相应的律师工作机构(通常是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
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或者这些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第二、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诉讼技术水准一般要高于非专业的辩护人。因此,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更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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