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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

陈某武贩卖、运输50公斤冰毒为何能保命

     陈某武贩卖、运输50公斤冰毒为何能保命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粤15刑初162号

公诉机关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雄,外号“阿老”, 男性,1993年5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7月18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陆丰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陈某武,男性,1979年2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因涉嫌贩卖毒品罪,2017年7月18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陆丰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罗小柏,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人莫某某,男性,1988年9月 2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汉族,小学文化,户籍地湖南省邵阳县因涉嫌贩卖毒品罪,2017年9月29日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陆丰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以汕检公刑诉[2017] 1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雄陈某武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莫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17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上述各被告人及其各自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陈某武与被告人莫某某、同案人···(均在逃)等人商谋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由被告人陈某武负责向被告人陈某雄联系购买事宜。经议定,被告人陈某雄以每千克人民币3.1万元的价格向同案人吴···(在逃)购买50千克冰毒,以每千克人民币3.2万元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陈某武莫某某及同案人···等人。

经事先联系,2017年6月 11日上午,被告人陈某武莫某某及同案人···等人携带毒资人民币158万元,分别驾乘车牌号为粤C 、粤S 两辆小汽车从广州市到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高速出口与被告人陈某雄会合,后被告人陈某武与被告人陈某雄一同回到陈某雄位于陆丰市甲子镇的出租屋等待交易,期,被告人陈某武事先支付毒资人民币3万元给被告人陈某雄

至当天傍晚18时许,被告人陈某雄驾乘摩托车到达惠来县岐石镇,由被告人陈某武联系被告人莫某某、同案人···将毒资人民币155万元交给被告人陈某雄陈某雄将毒资用摩托车运送至惠来县岐石镇交给毒品上家吴···,后同案人吴···在该处将毒品交给被告人陈某雄陈某雄与吴···交接毒品完成后,通知陈某武驾驶车牌号为粤N 本田汽车到惠来县岐石镇运送毒品回甲子镇。陈某武驾驶车辆到达指定位置后,被告人陈某雄与同案人将毒品搬上粤N 小轿车,并由陈某武驾驶摩托车在前往陆丰市甲东镇方向沿路查看是否有公安查车,被告人陈某雄驾驶粤N 运载毒品随后被公安民警抓获,现场从其驾驶汽车后尾箱查获疑似毒品结晶状物三大袋(共计50小袋),净重共计49.7千克,经随机抽取10 个检材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且其含量为73. 1%至76. 2%不等。当晚,公安民警在惠来县岐石镇将返回寻找陈某雄的被告人陈某武抓获归案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雄陈某武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数量大,其行为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武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运输毒品罪,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雄陈某武无视国家法律,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莫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均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武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莫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某雄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陈某武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剩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被告人莫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对被告人陈某武决定限制减刑。

五、作案工具粤N号小汽车予以没收,由陆丰市公安局上缴国库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由陆丰市公安局依法销毁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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